更新時間:2022-05-11 15:05:37瀏覽次數:151
消費者在蹦床公園內受傷,雙方的賠償協商結果未達成一致,被對方起訴到了法院,蹦床公園投資人需不需要花重金聘請一個律師出庭呢?
法院在判決蹦床場館人身傷害侵權案件的審判流程和邏輯主要根據以下幾點:
雙方進行說明也叫答辯,那誰說的真或假怎么去判定呢?那就要提交證據了。法官會通過這個過程與證據來去分析導致蹦床公園安全事故發生的原因,誰占的責任更多一點。所以重點就是判決結果一定是責任劃分。有些投資人說法院判我是0責啊,是不是就沒有責任了?0責也是責任劃分的范圍,這個邏輯我們一定要理清楚。
既然結果一定是劃分責任的,那這個結果一定就是可以量化的,這個可量化的標準就是消費者向你索賠的金額,金額包含了消費者因為受傷所導致的“直接損失”與“間接損失”。直接損失就是他在醫院的治療費用;間接損失就是跟治療傷情無關的損失,比較直觀的就是誤工費,因為治療導致無法上班影響了收入。那還有一些不是特別直觀的難以鑒定的損失(比如精神損失費),這也是在答辯的過程中法官會問你的:你是否認可對方提交的這個關于費用的證據呢?
真實性就是是不是真的發生了,如果真實發生了,那一定是有憑證的,比如你治療的發票,或者影響你收入的證明,我們可以要求對方出示這個證據;如果沒有,就要扣除這部分的費用,如果真實性無誤,我們就要確認合理性,合理性就是你在醫院住院是不是一定要住3千一天的VIP高級病房呢?是不是一定要用10萬塊錢進口的鋼板呢?是不是一定要讓月薪10萬的你來去陪護而不是花6千塊聘請一個護工呢?
如果不合理的費用,我們就要提出不認可,從而要求剔除這項費用,或者按照實際情況去計算??吹竭@里,我相信你應該明白了什么,那讓我問你一個問題:如果對方起訴,向你索賠20萬,而你場館購買的保險理賠范圍足夠廣、理賠額度也足夠高,超過了對方的訴訟金額,那么你會如何做選擇呢?我不想給你一個肯定的答復,因為律師一定是有專業技巧的,在法庭上你要說跟對方或者自己有關的重點,不要說廢話。所以對于你來說,是否花錢聘請律師,可能要考慮的是性價比。
最后我想說的一點,就算是你省下來幾萬塊錢律師費,甚至贏得了這場官司,但其實雙方都輸了。對于蹦床場館方來講,你浪費了大量的時間去準備材料,失去了辛苦攢下來的口碑,你也不知道對方會做出哪些官司以外的事情,而這些事情帶來的損失也是有直接經濟損失和看不到的客戶流失。我們說,開門做生意,和氣生財,無論你是不是在乎一個客戶以及對你的影響。但我更想提醒你的是:樓倒塌是一瞬間的事情;
同樣作為消費者的你而言,無論你是成年人或者是小朋友的監護人,都要有自擔風險的認知,你要選擇有安全保障的蹦床場館,這樣就算是不小心發生意外受傷,也不一定到最后要對簿公堂才能挽回自己的經濟損失。
所以作為蹦床場館投資人,如果想要長期發展,你除了要為自己購買保險外,也要為消費者投保一份意外險,這樣就算發生了安全事故你不是第一時間去撇清關系、劃分責任,而是溫暖也有底氣的告訴你的上帝:沒事,放心治療,有保險!按照這樣的方式,我相信最后的結果,一定不會太差!